牛鯊商標侵權版權維權品牌打假第三方機構公司

牛鯊律師平臺

發(fā)短視頻吐槽,差評是否構成名譽權侵權?

發(fā)布日期:2022-07-27

短視頻吐槽,名譽權如何與律師合作客觀維權?


案件詳情:20天不到輪胎就鼓包 不滿發(fā)抖音“吐槽”引訴狀

去年下半年,姚先生在商家吳先生開設的店鋪中購買了輪胎。用了不久,發(fā)現(xiàn)輪胎外側出現(xiàn)鼓包,要求商家賠償或者免費更換。商家認為輪胎雖然有質保期,但該輪胎側面鼓包系使用不當造成,屬人為損害無法更換,要求顧客姚先生對輪胎進行鑒定。

氣不過的姚先生通過抖音發(fā)布了一則短視頻。視頻中拍攝了商家吳先生的店鋪,并配文:“不要走這家來換輪胎,這家子輪胎‘歪得很’,才換了20天不到,輪胎就鼓了一個包,然后來就說是我們人為的?!痹撘曨l瀏覽量達1.8萬次以上,多名觀看了視頻的車主在評論區(qū)發(fā)表“收到”“不會再來”“翻新輪胎”等評論。

商家吳先生覺得自家的店鋪也受到了這段視頻的影響。吳先生表示自己的營業(yè)收入明顯下降,遭受到重大經(jīng)濟損失。吳先生一紙訴狀將姚先生告上法庭,要求姚先生刪除視頻、并賠禮道歉,同時要賠償經(jīng)濟損失。

此案的爭議焦點:

姚先生發(fā)布的抖音視頻是否侵害商家吳先生的名譽權。記者了解到,經(jīng)成都互聯(lián)網(wǎng)法庭裁判,法庭駁回了商家吳某的全部訴訟請求。

法官說法 :

是否構成侵害名譽權的責任,應當根據(jù)受害人確有名譽被損害的事實、行為人行為違法、違法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、行為人主觀上有過錯來認定。

本案中,姚先生在吳某處購買了輪胎,因輪胎鼓包要求更換,而商家認為鼓包系人為造成要求姚某對輪胎進行鑒定,雙方未能將輪胎鼓包達成一致的處理結果。

姚先生根據(jù)自身的消費感受在抖音視頻中指出“不要走這家輪胎店……輪胎質量太差了……沒跑到20天,輪胎就鼓個包,我來理論,說是人為的?!钡妊哉?,屬于事實性表達及否定性評價。在事實描述上姚先生并未捏造,商家吳先生也未提交證據(jù)證明姚先生的上述言論嚴重背離事實,而姚先生雖做了否定性評價,但主要是在表達對吳先生店鋪商品服務的不滿,是作為消費者的主觀感受,是消費者行使監(jiān)督權的具體體現(xiàn),并非故意借機誹謗、詆毀吳先生。

商家吳先生認為案涉視頻被瀏覽1.8萬次造成嚴重的經(jīng)濟損失應認定侵權成立,損害后果的認定應當以行為人違法為前提,因姚先生的“差評”不存在違法性,故商家店鋪營業(yè)收入的降低不宜認定為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后果。吳先生作為商品服務提供者,應對消費者的服務評價予以必要的容忍,不能苛求全部好評、不帶主觀情緒。故法庭對商家主張顧客姚先生侵害其名譽權不予認可。

消費者有權對商品或服務做出評價;商家應對差評給予必要的容忍

法官認為,消費者有權對其購買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務做出評價。隨著互聯(lián)網(wǎng)的發(fā)展,消費者評價反饋及行使監(jiān)督權有了更加便捷、公開的平臺。消費者既不能“失語”,也不能“表達無邊界”,評價時應當針對商品或服務本身,實事求是,不捏造歪曲事實,應注意言語措辭的理性。消費者因對商家提供的服務或商品不滿而進行了所謂的“差評”,即使其言語有些主觀、過激甚至片面,但是只要其是給予自身真實的消費體驗和感受作出的評價,并不存在惡意捏造事實,抹黑、侮辱、誹謗商家名譽的情況,不構成侵權。
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=


短視頻名譽權侵權,律師打假怎樣合作?


商標權利人、品牌廠商發(fā)現(xiàn)侵權,法院起訴索賠時,一般會外包給知識產(chǎn)權商業(yè)維權(品牌打假機構)公司,尤其承擔全部費用(律師費,車費,公證費等所有費用),采用法院判決侵權賠償金分成的合作模式! 商標權利人,自己沒有任何成本,就有侵權賠償金分成的收入。

13372511290

1781408667

浙公網(wǎng)安備 33011002015115號